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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2019年扩招二次单招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保障我院2019年高职二次扩招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4636;省标代码:6539。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办学类型: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弹性学制。
第四条 校址: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西侧。
第五条 学院教学、实验实训等配套设施齐全。引进多家知名企业进驻校园校,建立多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良好保障。学院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等专业人才。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二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院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招生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考核录取办法
第九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但未被高效录取的考生。
第十条 考试与录取办法:
1. 依据《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774号)文件精神,本次招生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弹性学制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本次考试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2.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向我院书面申请免试入学。申请书格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附件。
第十一条 计分方法
考生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项。(满分150分)
中职(中专、技校、职高)考生中有地厅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我院将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
赋分项标准: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具体赋分项目严格按照2015年3月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报名、志愿填报及录取
1、报名:考生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上填报我院志愿(院校招生代码:6539)和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全省统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8:00。学院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我院扩招单招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将按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nwlxy.cn)查看。
2、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11月20日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相应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我院审核通过后,考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并可通过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后,考生即可获得我院相应专业免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11月20日至11月22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准考证打印”专项窗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4、2019年11月21-22日考生也可到考试地点确认信息。
5、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请省招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时间考核内容考生范围
2019年11月23日
上午 10:0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符合本次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文件要求取得弹性学制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三条 2019年11月23日在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参加考试,统一封闭评卷。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考试费,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第十四条 我院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文理兼收。
第八章 其 它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为: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1.学费:物流管理专业33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专业36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2.教材费:预交400元/学年,按学年结算。
3.体检费:30元。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西侧。
考试地址: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110253  67110257
监督电话:0371--63875183
学院网址:http://www.hnwlxy.cn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hnwlxy.cn/
招生信箱:hnwlxy20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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