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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院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0〕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落实高等学校招生  “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三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综合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全国旅游教育五星联盟单位、河南省旅游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1251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其中新校区1036亩,建筑面积近43万平方米),拥有教学设备仪器价值1.24亿元,建有150多个校内外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被河南省政府确定为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现设9个二级学院、3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国际教育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14284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56人。其中教授15人、研究员1人、副高以上职称121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8人,硕士448人。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1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国家行业大师4人,省职教专家6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3人,省骨干教师3人,市职教专家4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8人。双师型教师400余人,同时还聘请多名行业企业专家及一线岗位技术能手担任兼职教师。

多年来,学校着眼于打造中西部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和综合培训基地,立足郑州,服务全国,先后为社会培养培训60000余名高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供不应求,多数已成为旅游行业精英、企事业单位高薪聘请对象,走上中高级管理岗位。学院被业界誉为河南旅游人才的“黄埔军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热诚欢迎广大青年学子报考。这里有一流的校园环境、雄厚的师资队伍、配套的教学设施、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先进的办学理念,是人才成长的沃土,是您迈向成功的殿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校长担任,主管招生、教务、学生、纪检、后勤的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一条  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疾病等。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单招报名

凡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0年9月15日9时至9月1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参加单招报名。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1、考生可填报五个专业,我校按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五个专业均未录取,则默认同意调剂,我校按录取情况对其进行专业调剂。

2、中职学生可不限类别跨专业填报。

第十四条 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1、学校依据考生报考信息,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结合,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于省招办报名结束后三天内在学校网站(http://www.zztrc.edu.cn)公示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2、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在考试前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单招系统进行核对和完善考生信息,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请务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无准考证不能入场(特殊情况报考务组裁决)。

3、满足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和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9月10日至9月14日将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院审核。

4、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第六章  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按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及社会考生两种类型制定考核标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对参加职业适应力测试的考生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进行考试,学校自主命题,统一封闭评分。具体各类别考试方法如下:

第十五条 考试项目

1、普通高中考生

采用省招办下发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中职生和社会考生

采取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月22日至9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上显示的为准。

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素养及专业素养测试等。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以面试形式测试,主要考核以下几方面:

①身高:女生162cm-175cm,男生172cm-185cm。

②视力、听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

③口齿清楚,声音清亮,普通话标准。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较好,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④五官端正、气质优雅;面部、颈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或“O”形腿。

⑤身体健康,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⑥同等条件,艺术考生、有特长考生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 照顾加分及免试录取政策

1.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技能竞赛成绩的赋分及其它加分办法:

(1)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5分,中级工8分,高级工10分;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3)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给予相关符合条件者加分;

(4)如有加分重复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5)技能竞赛、职业资格证书等需和所报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考生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类竞赛成绩证书,须在学院规定期间,本人携带获奖证书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办进行审核(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将相关申请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校,经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免试录取。


第七章 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分高中、中职及社会考生两类计划分别录取。计划如有不足或超额,可以相互转换。

1、高中生录取成绩按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同分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进行录取,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计划录满为止。若此类录取结束后有剩余计划转入另一类别进行录取。

2、中职考生及社会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准进行排序(同分考生按职业素养及专业素养测试、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进行排序录取,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此类计划录满为止。若此类录取结束后有剩余计划转入另一类别进行录取。

3、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按2020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流程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将预录取学生名单在录取完成后三天内在我校网站(http://www.zztrc.edu.cn)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将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八章  报到和复查

第十九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体检。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九章  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具体事项

910

向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上传招生章程及佐证材料  

910日至14

符合免试政策及照顾加分的考生向学校递交材料  

915日至19

向教育厅递交免试政策考生信息进行审核  

915日至17

单独招生考生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  

920日至21

公示考生信息,考生复核信息,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打印准考证  

922日至24

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

926日至29

网上公示考试成绩

929日至30

上报省招办进行审核  


第十章  相关政策

第二十二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一章 违规、违纪处理

第二十三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考试招生。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机电工程学院除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信息工程学院非艺术专业为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年;其它专业37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生。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已形成完备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毕业待遇

修满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由学院推荐就业。学校本着“以生为本、终身就业”的服务理念,瞄准新兴高端企业,为毕业生提供终身就业服务,就业主要面向为:

1、国外著名旅游企业:各大邮轮公司,国际连锁酒店、世界知名景区,如美国奥兰多迪士尼、美国皇家加勒比国际邮轮公司、丽兹卡尔顿酒店等。

2、国内著名旅游企业:各大旅游景区、文化主题公园、涉外旅游酒店及各大出入境旅游公司,如中国国际旅行社、杭州宋城集团、深圳华侨城集团、河南旅游集团等。

3、财经商贸类企事业单位:各大会计事务所、电子商务公司、物流公司、外贸公司,如中大门跨境商城、携程网、同程网、顺丰速运等。

4、国内外航空服务机构:各大航空公司、国内机场,如中国国际航空、中国南方航空、白云国际机场、郑州新郑机场等。

5、升学:专升本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未尽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招生办公室批准确定。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联系电话:0371-61130063 61130064  61130065  61130060  15617801001

象湖校区从火车站乘坐地铁一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出站后向北行至金水东路向东50米转乘“308路”或“游568路”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也可从郑州东站(高铁站)直接乘坐“游568路”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

学院网址:http://www.zztr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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