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郑州财经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章程

郑州财经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章程

一、学校全称:郑州财经学院部标代码:13497

二、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三、学制:专科3年

四、学校性质:民办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毕业证书: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七、学校简介

郑州财经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区。自1997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经过22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一所规模较大、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912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31万元,教学用计算机4264台,多媒体教室257个,拥有功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12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2个,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200万册。

学校下设12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分别是会计学院、电子商务学院、现代物流与管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现代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体育教学部和艺术教学部;开设67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26个,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工学、文学、教育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学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教职工1172人,其中专任教师870人,教授、副教授292人,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495人,“双师型”教师386人,并从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中有针对性地聘请兼职教师169名。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 “最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等荣誉称号。

八、招生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注册建造师方向)、土木工程检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投资与理财、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物流管理、旅游管理

九、招生对象

(一)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1.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417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40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600号)等文件已参加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十、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采取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郑州财经学院进行(郑州市天河路36号)。

(一)文化知识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他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建立试题库,分类进行,满分300分。

(三)外语语种:我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五)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六)报名流程

1.志愿填报

考生于2019年9月6日12:00至9月9日12:00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志愿(可填1-5个专业)。

2.现场确认

考生务必于9月20日8:00—18:00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郑州市天河路36号郑州财经学院B座办公楼109室)办理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等相关手续。

(七)考试时间

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

十一、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及加分政策

  1. 免试对象和条件

严格参照省教育厅及省招办规定政策执行。

  1. 加分政策

严格参照省教育厅及省招办规定政策执行。

十二、录取原则

按照省招办录取规定执行。凡参加本次高职扩招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或补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十三、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按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执行。

十四、收费标准及其它

(一)学费:最终收费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备案为准。

(二)住宿费: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三)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附则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由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6650005 86650006 86650007

学校网址: http://www.zzife.edu.cn/

E-mail : zzcjzsb@zzi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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