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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商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是普通高等教育学校考试招生的一种重要方式,是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单招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学院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要求,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郑州工商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3507;在豫招生代码:6506。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与层次:郑州工商学院,始建于2002年,前身是河南理工大学与宇华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6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报名办法

  第七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者,均可报考我院。

  第八条 报名办法:学院单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考生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高考考生号、申请加分的相关材料,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第四章 考试办法

  第九条 考试办法:学院按照“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

  “文化知识”考试要求。高中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成绩按总分150分进行折合),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其他考生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校考。“文化知识”校考由学院自主命题、考试和评卷。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150分。

  “职业技能”考试要求。“职业技能”考试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等,总分150分。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考生可携带相关凭证,在职业技能测试时向评委出示,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

  考核总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政策加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身体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的语文成绩、文化知识考试的数学成绩、文化知识考试的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www.ztbu.edu.cn)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凡被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其参加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六章 奖、助学金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生助学金等,同时学院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另外,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新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专科专业学费:当前收费标准9300元/年,2018级新生将执行新收费标准,新收费标准以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后的为准,届时新收费标准将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8号

  邮政编码:451400

  招生咨询电话:0371-85303666、85303777

  学院网址:www.zt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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